今天,本律师接到一个关于离婚财产问题的咨询电话,电话中是一位女士。她与男方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已经好多年,现打算起诉离婚。据她了解:男方在银行账户中应该有不少于一百万元的存款。
了解了案情后,本离婚律师认为该案非常简单。通过交流,能够非常强烈地感觉到这位女士最为关心的是自己在离婚时能否分到上述存款。按照法律规定,婚后任何一方的收入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本案中,男方名下的存款属于婚后收入,所以这位女士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男方在离婚时给予补偿。然而,这位女士进而又提出了几个假设,让本律师觉得很是有意思:
问:如果男方已经把全部存款取出并转移,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答:如果男方不能合理解释存款的去向,则法院会判决让男方给予你补偿。
问:那如果男方拒不履行判决呢?
答: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问:那如果男方还不履行呢?
答: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冻结男方名下财产,必要时拍卖变卖后补偿你。
问:那男方如果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强制措施对他来说也都不管用呢?
答:如果那样的话你就很难得到补偿了。毕竟法院的强制执行是在运用国家权力来保护你,但如果男方没有财产,其它强制措施对男方也不管用的话,说明法律也一时很难解决你的问题,你作为一个老百姓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问:哦,您的回答好干脆啊!
答:哦,那是因为您的问题很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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