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由于对方有过错,自己就能多分离婚财产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196 次浏览 | 分享到:

昨天,本律师接到了一位女士打来的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电话。这位女士的情况大致是:他们在五年前登记结婚,并在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目前价值300万元的房产。一次偶然的机会,该女士发现男方在外面有第三者,故决定起诉离婚。既然决定离婚,该女士自然把重点放在了尽量多争取离婚财产的问题上,并想当然地认为:男方有过错,只要自己拿到他外遇的证据便可以请求法官多分财产自己。

对于这位女士的认识,本离婚律师认为是非常错误的。从法律原理上讲:离婚财产分割解决的是在解除婚姻关系时确定财产所有权问题。而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话,往往会给对方造成损害(精神或身体损害),所以有过错的一方要向对方进行赔偿。这种赔偿是在婚姻法的离婚财产分割章节之外单独规定的,即大家所谈论的离婚赔偿问题。由此可见,离婚财产分割与离婚赔偿完全是两个问题。既然是两个问题,法官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分割离婚财产时不会考虑过错,以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适当照顾子女及女方利益。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达到法定赔偿条件的过错,在无过错方的要求下,独立考量并决定赔偿数额。绝不应该基于一方的过错而多分给对方离婚财产。

由于上述原因,本律师认为这位女士应该抛弃纠缠男方过错的思路,转而采取正确方式以便在诉讼中多得财产。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