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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离婚财产时可以查询对方多久的银行账户明细?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190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往往会涉及到需要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账户明细。关于这一点,法律是有规定的,所以即便麻烦,法院一般也不会拒绝。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查询多久的银行账户明细。很显然,查询的时间跨度越长,便可以获取对方更多的银行存款情况。结果必将导致对己方有利而不利于对方。所以,本离婚律师认为在打离婚官司时查的越久越好。然而,正因为法律的缺失,造成目前法官没有统一的时间标准。很多法官都是凭自己自己的办案习惯来定。在本律师代理的众多涉及此类问题的离婚案件中,存在以下几种时间标准:

1、从结婚时起查询对方银行账户。这种查法当然对申请者最有利,但实践中却很少出现。大体原因是:(1)法官嫌麻烦,毕竟查的越多,法官审查的工作量越大;(2)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越长,各种开销凭据越难收集,势必给对方就相关存款去向的解释造成客观障碍。所以这种查询方式一般会在结婚时间较短的离婚案件中适用;

2、从起诉离婚时起向前查询一年。这个方式是很多法官采用的,原因是对法官来说工作量适中,并且兼顾了对方的举证难度问题。同时,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转移存款往往发生在起诉离婚前一年,所以查询这个时间段的银行账户明细可以有效追究一方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3、从双方分居之日起查询。采用这个方式的法官也不少,当然前提是双方已经分居。法官采用这种方式的原因在于其更关注对方是否存在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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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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