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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涉外离婚案件应如何说服被告同意离婚?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3 | 422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成功处理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该案中的被告最初坚决不同意离婚,而且还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条件,但经过本离婚律师的努力,最终说服了被告。

我的当事人杨女士(化名,原告)长期在美国加州工作和生活。她与刘先生(化名,被告)结婚已经7年有余。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从去年开始分居至今。分居后的刘先生回到中国北京的中关村工作。既然婚姻无法维持,杨女士便提出离婚。然而刘先生却要求女方先帮助自己办理移民,否则坚决不同意离婚。既然协商无望,杨女士便委托本律师向海淀区法院发起涉外离婚诉讼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了解到男方虽然之前长期在美国生活,却基于各种因素而始终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不能在美国立足,由此导致其对在美国生活已不抱希望,故而才选择分居后回国发展。既然如此,男方提出的让杨女士帮助其解决美国国籍的要求绝非其最期待的,只是自感长期在国外,虚度了很多时光而希望得到心理安慰而已。同时,本婚姻律师经过调查发现,男方目前在国内的事业发展不错,有较高的收入并打算购房。综合这些信息,本律师制定了一套攻破男方心理防线,让其同意离婚的方案。该方案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让男方明白:离婚是迟早的事情,而且也不可能得到美国国籍。相反,由于其拖延离婚会让我方在最终离婚时可以分得更多的男方收入,甚至是准备购买的房产。如果在本次诉讼中同意离婚,则我方可以不追究男方名下的财产。

该方案在争得了杨女士的同意后,本律师便开始与男方接触。经过数次谈判后,男方终于同意离婚并放弃了自己不切实际的要求。今天在法庭上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时,男方还特意强调要在离婚调解书中写明:各自名下银行存款归各自,没有其他财产争议。

就这样,该案于今天开庭后法官很快便下达了离婚调解书,案件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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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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