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律师的多年办案经验认为,在涉外离婚案件中身在国外且不准备回国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应该向国内离婚律师提供如下基本文件:
1、经过公证认证的离婚起诉书;
2、结婚证明;
3、有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
5、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6、作为被告的最好准备经公证认证的离婚意见书。
如果当事人欠缺上述第2、3、4项的材料,且这些材料在中国境内可以取得的,您也可以授权您的离婚律师代为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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