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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被告同意离婚后还可以反悔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594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律师在代理起诉离婚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开庭后被告同意离婚后又反悔的情形。对此,法官会如何处理呢?为了清楚说明这个问题,本离婚律师以曾经处理过的一个案件为例说明一下。

我的当事人马先生(化名,原告)与女方因为长期感情不和而诉至北京市怀柔区法院要求离婚。由于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加之不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标准,故除非被告同意离婚,否则会被法官驳回,需要半年后二次诉讼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没想到在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告很痛快地表示同意离婚。于是,法官将审理重点转向夫妻共同财产与子女抚养问题。第二次庭审中经过举证质证,女方发现未来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及自己可能得到的财产与之前所设想的有很大出入,诉讼形势明显不利于自己。于是乎,这位女士开始丧失理智,在法庭上哭天抹泪,并改口宣称自己不同意离婚,之前所说的都是气话。见此情景,法官开始尝试调解。一方面劝女方冷静并反思自己的问题;另一方面劝马先生能在财产问题上做些让步。如果达不成调解意见,该案很难判离。

对于法官的说法,马先生很是疑惑——女方在之前已经同意离婚,现在怎么能允许其反悔呢?对此,本律师的观点是: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解除,不能简单适用禁止反言的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应该允许当事人就离与不离的问题反悔。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法官应该重新考察夫妻感情是否符合法定破裂标准。符合则判离,不符合则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

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后,急于离婚的马先生表示同意接受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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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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