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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庭审结束后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539 次浏览 | 分享到:

相信很多起诉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尤其是缺乏诉讼经验或者庭前准备不足的当事人总会感觉自己在法庭上没能完整表达自己的观点,生怕法官误解自己的意思而做出于己不利的离婚判决。

对于上述问题,本离婚律师认为唯一能够尝试补救的方法应该是根据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庭审结束后及时提交一份《意见书》(律师则要提交《代理意见书》)。意见书中应该按照夫妻感情、子女抚养、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赔偿等事项罗列出来并做详细说明。此外,对于需要反驳对方观点的事项,可以选择在前述事项中一并反驳,也可以单独罗列并反驳。

虽然《意见书》在理论上有可能会弥补庭审中欠缺说明的事项,但其作用仍然有限。毕竟在法庭上充分说理辩驳才是最有效的方式。因此,本婚姻律师建议您还是应该在开庭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如果您的诉讼经验缺乏,则还是要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离婚律师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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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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