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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都能解决哪些问题?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491 次浏览 | 分享到:

很多人对于起诉离婚的作用,尤其是所能解决的问题存在误解,认为凡是自己能想到的和婚姻有关的问题都能解决。对此,本离婚律师认为有必要解释一下。

一、起诉离婚过程中法院应当解决的问题

1、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绝大部分当事人都能正确理解,但仍有极少的当事人在认识上有偏差。比如本律师偶尔会遇到有的当事人与对方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共同财产,甚至生育了子女,却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由于发生矛盾而找到本律师,希望帮助其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对于这种情况,由于极少符合我国婚姻法关于事实婚姻的条件、不存在婚姻关系,故应该一律按解除同居关系来起诉,而非按解除婚姻关系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解除婚姻关系便意味着家庭的解体。作为接受家庭关爱的未成年子女无辜其会受到伤害。为此,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应该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做出安排,以尽可能减少父母离婚而给子女带来的伤害;

二、起诉离婚过程中可以解决的问题

1、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很多当事人对此存在误解,认为离婚就要分家(分财产),但其实财产分割问题并非必须要在离婚诉讼中解决。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男女任何一方在诉讼离婚期间不知道对方隐瞒了某些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此,其可以在离婚后另行发起诉讼来解决。由此可见,在离婚诉讼中便要求法院解决全部财产分割问题既缺乏法律依据,也不现实。正因如此,很多审判离婚案件的法官会视情况对诉讼中暂时不具备分割条件的夫妻共同财产做出暂不处理的决定;

2、离婚赔偿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法定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无过错方是被告,在诉讼中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离婚赔偿,而法院最终判决离婚;或者在一审中未提出,却在二审中提出赔偿要求,法院又调解不成的,其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诉讼。由此可见,离婚赔偿问题是否需要在离婚诉讼中解决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可能需要另案起诉解决;

三、起诉离婚中不应处理的问题

此类问题无法穷尽,很多当事人由于不懂法律而经常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各种千奇百怪的问题。比如一方缺乏关键证据却主张自己父母曾借钱给双方而形成了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矢口否认;再比如,一方声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经殴打过自己的父母,要求对方向自己的父母道歉并赔偿等等。对此,本婚姻律师可以总结为:由于涉及到案外人利益,故不应该在离婚诉讼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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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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