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案件中举证质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比如质证的要求是需要从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等多个角度对对方所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以达到让对方无法证明所称之事的目的。通常来说,法官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都会让双方提前交换证据,以便让双方提前准备好质证工作。虽然如此,但根据本离婚律师的经验认为:在现实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往往还会在开庭时突然提出新的证据。
对于这种突然袭击式的举证方式,容易让人措手不及。缺乏经验的当事人会变得慌乱,不能在充分理解并分析这些新提出的证据的基础上冒然质证,导致自己不能有效地反驳质疑,甚至会说错话。
本婚姻律师认为最好的应对方式应该是当即向法官申请延期,以便给自己准备质证的时间。对于您的这种要求,法官基本上都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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