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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患病的可以离婚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261 次浏览 | 分享到:

首先要声明一点:本文所谈论的疾病不包括精神疾病或者法定禁止结婚及因生理缺陷而不能发生性行为等疾病的,因为婚姻法对因这几类疾病的离婚问题有明确的规定,本离婚律师在之前的文章中,也结合实际案例做过很多阐述。本文仅就一方患有除上述几类特殊疾病外的其他较严重疾病时的离婚问题做个简单介绍。

可以明确的一点是:一方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所以建议准备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尽量不要以此作为离婚的事实依据。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是有扶养义务的。如果法院认为只要一方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便可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进而判决离婚的话,将明显违反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所以,即便对方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也应当像对待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从其他方面论证夫妻感情破裂并说服法官判决离婚

另外,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则另一方应给予其离婚经济帮助。所以,如果离婚时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且导致生活困难,可以由双方协商或者有法院判决给予其离婚经济帮助。这种帮助可以是住房,也可以是其他财产。此处所指的生活困难,是指在离婚时一方凭自己的财产和分得的财产不能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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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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