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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对方提出的管辖异议能否成功?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245 次浏览 | 分享到:

昨天,本律师代理原告参加一个起诉离婚案件的庭审,其中涉及到了对方提出管辖异议申请的问题,由于本律师和当事人配合不够默契,导致法官本应当庭就驳回对方,最后却出现了变数。


先介绍一下案件情况:我的当事人杨先生(化名,原告)与王女士(化名,被告)结婚已经5年。婚后双方共同在北京市东城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女方的户籍也在该处,但双方一起过日子时并未在该房屋居住,而是一直在朝阳区租房,前年11月因夫妻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并且都离开了朝阳区的出租房另找住处。对于女方事后是否回到东城区双方所购买的房屋内居住杨先生也不是很清楚。去年5月,杨先生以被告户籍地在东城作为管辖依据而向东城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被告出庭后也自认了其住址就是北京市东城区,并没有提出管辖异议,但不同意离婚。鉴于未达到法定夫妻感情破裂标准,东城区法院驳回了杨先生的离婚请求。半年后,也就是今年的1月,本律师代理急于离婚的杨先生第二次向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后,杨先生也是隔三差五地就催促本律师:案子什么时候能开庭啊?财产我都放弃,能不能两个月就结束啊?等等,其急于离婚的心情溢于言表。该案于昨天正式开庭,而被告的律师却提出管辖异议,以被告从前年11月分居后一直居住在朝阳区某小区,该地址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为由而请求将案件移送至朝阳区法院审理。其所附的证据是一份小区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对方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拖延离婚时间。对此,本律师当即拿出第一次诉讼的判决书作为反驳证据。因为判决书清楚地记载着被告的住址为北京市东城区,该住址是第一次诉讼中法官在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时,被告亲口所说的,所以才能写在判决书中。如果有必要,查询一下上次诉讼的庭审笔录也是可以的。从上次诉讼到现在不过半年多的时间,理论上对方是不可能在其他地方形成新的经常居住地的。

对于本离婚律师的反驳意见,法官很明显是支持的,因为其转而以训斥的口气让被告自行解释其中的矛盾。对此,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均支支吾吾,无法解释。而她的律师还想再抵抗一下,于是又给法官提交了一份原、被告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大致是双方均认可已分居很长时间。对于这种证明目的不详的材料,法官当然要问被告的律师的意图。被告的律师对此的解释竟然是:双方既然分居很长时间了,所以原告应该是不清楚被告目前的住址的。本律师刚想反驳对方这种牵强附会的解释,法官却早已不耐烦了并说道:分居就代表不清楚对方的住址吗?你这个证据没用,拿回去!同时交代书记员道:现在就把裁定给他们出了。

事情至此,关于管辖异议这件事,对我方已经非常有利了。因为我方的证据是第一次诉讼的判决书,而对方只是物业公司出具的一份证明。从对方律师企图以牵强附会的微信聊天记录当证据的做法也说明他们没有准备后续的证据。从证据效力上讲,我方处于绝对的优势。加之法官的态度及打算马上就出管辖异议裁定的情况,本律师有十足的把握认为法官会当庭直接驳回对方的管辖异议。然而,如此的优势却被我的当事人杨先生随后的发言失误而丧失殆尽。

接下来,法官先要整理制作庭审笔录,以为出具裁定做铺垫。于是,法官轮流询问原、被告有关居住的一些具体情况。对此,本律师在庭前已经反复多次向杨先生交代回答此类问题的技巧与应对方案,所以认为杨先生应该能够应对自如。但当轮到杨先生发言时,他却答到;我们结婚后没在东城区的房子里住过,我们先是在北京市朝区炫特区小区租房,后来又到远洋新天地小区租房直到前年11月分居。分居后,我又在朝阳区甘露园附近租房居住至今,女方住在哪里我不清楚。杨先生的回答让本律师惊讶不已,这些话里不仅不强调女方在东城区的房产中居住,甚至直接否认了双方曾经在东城区居住过!这不是分明在帮助对方说话,支持对方的管辖异议吗?希望把案件浪费一、两个月的时间移送至朝阳法院是一个急于离婚的原告该做的吗?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法院是依靠证据来认定事实的。即便杨先生忘记了本律师的叮嘱,哪怕顺着本律师的意思说一句:至少上次诉讼时被告是在东城区居住的也行啊?但是他一句对自己有利的话都没说,形势就此急转直下。对方律师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补充发言道:上次诉讼中被告不懂法,所以关于自己的住址说的东城区不是实情,现在连原告都说了——他们没在东城区的房屋内居住过。事已至此,法官也放弃了当庭出裁定的念头,转而宣布:关于管辖异议的问题,我们会在审限内发裁定,你们都回去等着吧。

事后,本律师很是自责,应该还是事先没有充分指导好我的当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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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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