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离与不离的问题,其次才是子女抚养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虽然婚姻法规定了十几种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但本离婚律师认为:法官在套用这些法定标准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夫妻感情状况:
1、婚姻基础。比如双方是自行还是经人介绍相识的?是经过慎重了解后才结婚?还是草率甚至是闪婚的?双方是以爱情为基础还是金钱、身份或容貌占据了更多因素而决定结婚的?婚姻基础不牢固往往会导致双方最终离婚。
2、婚后感情。生活是复杂的,有时双方婚前感情很好,但婚后却频繁爆发冲突,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甚至破裂。还有的夫妻虽然婚前了解不够,但婚后却能相互体谅、包容,并相扶到老。所以,法官在审查了双方的婚姻基础后,便会继续审查双方的婚后感情状况。比如婚后双方是否会经常发生矛盾?是否经常沟通交流?是否能互相谅解包容等。
3、离婚的原因。当法官充分了解了上述两方面情况后,就会着重审查离婚的原因了,而且会把这些原因进行抽象,总结成诸如双方的性格、婚姻家庭观念不和等情况。
法官审查完上述夫妻感情状况后,才会结合婚姻法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去判断并最终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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