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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起诉离婚时应该如何证明其居住情况?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226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时一般要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被告的所在在可以使被告的户籍地,也可以是其经常居住地。本离婚律师现将以北京为其经常居住的外地户口被告为例,对起诉时可以证明被告在北京地区经常居住几种主要证明文件总结如下:

一、居委会出具的被告居住情况的证明;

二、小区物业出具的被告居住情况的证明;

三、北京公安机关颁发的工作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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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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