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阅卷就是在就起诉离婚案件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后,对一审法院移送给二审法院的卷宗材料进行查阅。之所以要阅卷,是因为在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只能收到一纸判决书。要想详细分析一审法官判决理由,必须要对案卷中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阅。毕竟这份案卷也是一审法官要想向二审法院说明裁判理由的基本依据。所以,只有在阅卷后才能在二审开庭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审裁判中的错误,做到有的放矢。
今天,本律师来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一起离婚上诉案件进行阅卷。之所以我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并决定提起上诉,是以为在一审起诉离婚后,曾提出对房产的鉴定申请。为此以快递的方式将《鉴定申请书》交给了一审法官。而一审法官却对此置之不理,仅判决了离婚,没有对房产进行作价分割。本离婚律师阅卷后很是意外,因为发现卷宗材料里并没有附上《鉴定申请书》。很显然,一审法官在离婚判决书中没有分割房产的一个重要理由便是当事人没有对房产申请评估作价,无法确定房产价值,所以无法进行分割。
对于阅卷过程中发现的这个问题,我方当然要在二审中提出。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因为快递记录,甚至快递底单是可以查询的。快递底单上是清楚表明快递物品为《鉴定申请书》的。为此,本律师需要提前准备好快递记录,然后在二审开庭时提交给法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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