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起诉离婚案件中与被告谈判的时机问题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171 次浏览 | 分享到:

鉴于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所以很多当事人都认为离婚的步骤应该是:先谈判,待谈判彻底失败无法再进行后才应该向法院起诉。这种认识从情理上可以理解,但对于我们专业离婚律师可能会更倾向于采用另外一种谈判策略。这种策略是:起诉前可以先进行离婚谈判,但不要等到谈判彻底失败后再起诉,而应该在对方尚未意识到要进行诉讼程序时马上起诉离婚。然后再等到法院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之后再继续尝试与对方谈判解决问题。

之所以专业离婚律师会建议您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如果对方提前意识到您马上就要发起诉讼,则其很可能会准备恶意回避诉讼,给您的诉讼制造麻烦并迫使您让步。比如被告可以采取拒绝接听法院的电话、拒收法院传票、甚至直接消失,让您也无法找到他/她,无法提供其居住证明等等,被告的这些做法会让您的诉讼进程被大大延缓。一件本来可以在三个月内结束的起诉离婚案件可能会被拖延到半年甚至一年才能结束。而如果您在未惊动对方的情况下便提起了诉讼,法院的送达便会让措手不及并在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便乖乖签署了诉讼文件。这样就杜绝了离婚诉讼前期的无法向被告送达的风险,大大提高您的诉讼效率。同时也会让对方明白您坚决离婚的态度,促使对方认真与您进行协商。待送达成功后,您就可以重拾谈判,为协议离婚做最后的努力。如果谈判成功,您可以和对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撤诉或者请求法院直接出具离婚调解书(本律师建议采取后者)。如果谈判彻底破裂,诉讼则照常进行,不会耽误您最终离婚的时间。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