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律师接到了一个从青岛打来的咨询电话。咨询者是一位不服一审离婚判决的女士。原来,这位女士在一审起诉离婚中按照其委托律师的建议要求男方就婚姻中的过错向其赔偿10万元。但法院并没有支持,仅判决男方向其支付生活帮助费3万元。感觉到自己委托的律师能力不济,这位女士便打算委托本离婚律师代理二审官司。
虽然感觉这位女士自己所说的上诉理由有些道理,但手里却没有相关证据予以支持。而二审在明天就要开庭,根本没有时间准备证据。为此,本律师建议其先向二审法院申请延期开庭,以便本律师详细分析一审中所所涉及的材料并获取相关证据。但这位女士却非常着急,并称:今天就委托本律师,明天直接出庭。说实话,本律师从来没有接过不准备便直接出庭的离婚官司,更何况这是二审,没有证据也不做任何准备不是等着败诉吗?这位女士的如此做法不仅是对自己案件不负责任,还会有损本律师的声誉。于是,本律师断然拒绝了代理要求。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